先给有条件的结论:如果两个业务争夺的是同一批搜索词,但用户进入页面后想完成的任务不同,就应拆成两个页面,并让各自标题、首屏和转化路径只服务一种任务;如果用户任务相同,只是内部汇报口径不同,就应合并为一个页面,用同一套验收指标。这个判断在“搜索词相同、任务不同”时成立;一旦两个页面在百度里长期只能换来同一批点击、同一类停留行为,拆分的理由就消失了,合并反而更清楚。
把分歧写进一张可核对的表,比继续争论“这个需求归谁”更快。每个业务分别填三列:用户搜这个词时想解决什么、进入页面后最先看到什么、完成后留下什么动作。三列里有两列以上不同,才支持拆页;如果三列都指向同一个任务,只是部门名称不同,就该合并。
这里要区分抓取、索引和排名:页面被百度发现、被收录、在某个词下有展现,是三件不同的事。两个页面都收录了,不等于它们真的在争夺同一批用户;要看的是同一批搜索词下,用户点进哪个页面后完成了什么。若只凭“两个页面都收录”就断定冲突,容易把技术现象当成业务矛盾。
假设某团队把“规则说明”和“在线办理”拆成两个页面,各自只保留一半内容。三个月后,说明页有展现但点击少,办理页有点击但停留短。此时不能直接说“拆分错了”,因为还可能是标题没写清、首屏没回答、办理入口太深。但如果核对后发现:两个页面在百度里拿到的搜索词高度重合,用户进入任一页面后都在找同一份材料,那么拆分的条件就不成立,应合并回一个页面,把说明放在办理动作之前。
这个反例说明,划界不是按组织架构分,而是按用户任务分。反例成立的条件是:两个页面服务的是同一任务,且拆分后都没有把该任务讲完整。若任务确实不同,即使短期数据不好,也不应轻易合并,而应先修标题和首屏。
下一步动作不是继续开会,而是指定一个页面作为观察对象,给它设一个可核对的项目:目标搜索词、目标页面、预期用户动作、观察周期。观察周期结束后,只看三件事:这个词下进入该页面的用户是否完成了预期动作;未完成时卡在哪一步;另一个业务是否能提供更短路径。根据结果再决定合并、拆分或调整入口。
如果完成动作的比例没有改善,先检查首屏是否回答了搜索词,再检查页面是否被百度正常抓取和索引。若抓取和索引都正常,问题更可能在任务划分,而不是技术层。此时应回到第一步,重新核对两个业务写下的用户任务是否真的不同。
划界不只是分页面,还要分维护责任。合并后的页面由一个业务主写,另一个业务只提供必须出现的事实和入口,避免两边都改导致首屏反复摇摆。拆分后的页面各自维护,但共用一套事实来源,防止同一规则在两个页面写出不同版本。验收时看用户动作,不看谁的名字出现在页面上。
如果两个业务对同一事实仍有不同理解,先把事实写成一句可核对的话,再决定这句话放在哪个页面。事实无法统一时,不要用两个页面各写一版来回避,因为用户会在百度里同时看到它们,反而更难判断该信哪个。先统一事实,再谈划界,顺序不能反。